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10日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境外媒體對此持續關注。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據美國外交學者網站6月11日報道,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0日通過了關於反外國制裁的新法。隨着制裁成為中美競爭中越來越常見的工具,該法是北京更有力對抗外國制裁的計劃的組成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該法一開始重申中國奉行不干涉別國內政和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的政策。因此,這部法律被認為是回應性和防禦性的——“外國國家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以各種藉口或者依據其本國法律對我國進行遏制、打壓,對我國公民、組織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國內政的,我國有權採取相應反制措施”。
報道稱,該法授權國務院有關部門將參與制定、決定、實施對華制裁的個人、組織列入反制清單,並對列入反制清單個人的直系親屬和由列入反制清單個人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組織採取反制措施。中國的制裁措施可能包括禁止入境,查封、扣押、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或者限制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根據該法,中國境內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執行美國對中國公民、組織採取的所謂制裁措施。
報道指出,實際上,這部法律把中國已經採取的措施整理成法律。北京已經越來越多地實施制裁,以反制其他國家採取的類似措施。
中國媒體在解讀這部新法時説:“一段時間以來,某些西方國家出於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識形態偏見,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種藉口對中國進行造謠污衊和遏制打壓。”
新華社援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的話説:“為了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反對西方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近一段時間以來,中國政府已多次宣佈對有關國家的個人和實體實施相應反制措施,也就是中國古代先賢所説的‘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另據英國廣播公司網站6月10日報道,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10日通過了反外國制裁法。
報道援引新華社報道稱,中國製定這一法律,是根據今年全國“兩會”前後,一些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的應充實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的法律“工具箱”的建議。
中國國內輿論指出,這一法律將成為反制西方的強有力工具、對抗美國“長臂管轄”的一記“重拳”。
報道稱,在此之前的相當一段時間內,美國、歐盟、英國、加拿大等不斷以所謂涉疆、涉港、人權等問題為藉口打壓中國,多次宣佈對中國實施所謂“制裁”。另外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也受到美國“制裁”。
報道指出,作為應對,中國商務部曾在2020年9月和2021年1月先後發佈《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和《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但這些都是政府部門的規定,這次的立法被視為法律層面的補充。
報道援引法律專家的話説,這種法律的最大意義,就是給法律的制定國一個有效的法律武器,“能夠在必要時,去反擊外國對本國企業的制裁,也可以懲罰那些制定制裁措施的外國政客和官員”。
報道稱,目前,包括英國在內的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類似的反制裁法。
專家認為,反制裁法的對外作用有兩個:一是反擊報復;二是展現政治意願,發揮威懾作用。
對華粗暴干涉須付出代價
據香港亞洲時報網站6月10日報道,中國通過了一部新法律,禁止企業在中國執行外國制裁。這是北京為反擊美國對其採取的懲罰性措施而作出的最新努力。
報道稱,根據這部法律,中國可以禁止受制裁的外國人入境,註銷其簽證並將其驅逐出境,扣押和凍結受制裁公司的資產。
報道援引中國專家的話説,美國沉迷於對朝鮮、伊朗和俄羅斯等其他國家實施制裁,現在又把矛頭對準中國。新頒佈的反外國制裁法將幫助中國反擊西方的無理攻擊。
還有專家指出,中國的反外國制裁法並不是新的東西。歐盟在1996年頒佈了一項阻斷法令,要求在歐洲的公司不執行美國對古巴、伊朗和利比亞實施的制裁。現在外國可以研究反外國制裁法,決定是否要為制裁中國付出代價。
另據法新社6月10日報道,中國10日通過了一部反制外國制裁的新法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表示,這部法律旨在“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反對西方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
中國媒體強調,中國製定反外國制裁法,是對美國試圖建立反華聯合戰線的“精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