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獲得獎金和企業獎勵,需要交個人所得税嗎?一文揭秘
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侯冰玉
女足奪冠後,蒙牛乳業和支付寶紛紛表示,要給予1000萬元和1300萬元的現金獎勵。隨着冬奧運動健兒在賽場上的摘金奪銀,隨之而來的是各種各樣的獎金和獎勵。運動員獲得獎勵需要繳納個税嗎?企業給予的獎勵需要繳納個税嗎?
(蒙牛乳業給予中國女足千萬獎勵)
【運動員獲得省級以上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税】
首先,運動員獲得省級以上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税。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四條規定,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衞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税。
(支付寶給予中國女足1300萬元獎勵)
【省級以下政府獎勵,按“偶然所得”納税】
除了省級以上單位外,還會有省級以下的地方政府向運動健兒發放獎勵。這時,則需按“偶然所得”納税。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按照《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的獎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批覆》規定,個人因在各行各業做出突出貢獻而從省級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取得的一次性獎勵收入,不論其獎金來源於何處,均不屬於税法所規定的免税範疇,應按“偶然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税,並由支付單位扣繳個人所得税。
企業對運動員給予獎勵,應依法納税
如果有企業對運動員給予獎勵,相當於企業向個人實施了直接捐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扣除。第十條還有規定,企業直接捐贈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所以,運動員接受省級以下的地方政府、企業以及其他組織、個人的捐贈和獎勵,需要按照“偶然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
來源:大河報·豫視頻 編輯:屈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