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新規出台:強制報廢年限不再是15年,但有些車主還是難以接受
隨着現代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擁有了屬於自己的私家車。但是汽車從本質上來説算是一件消耗品,從購買的那天起就已經開始進入折舊的過程了,尤其是在購買了三五年之後可能該車型就已經更新迭代、徹底停產了,如果意外發生了什麼交通事故,再去尋找該車型的配件進行修理可能都比較困難了。
因此,國家之前給車輛規定了強制報廢的年限為15年,大部分私家車到了這個年限因為自身零部件的磨損在駕駛時就已經存在一些安全隱患了,因此要及時做好車輛的淘汰工作。但是總有一些例外,如果車輛保養的較好或者其本身的質量過硬以及駕駛總里程較短的情況下,車輛都達不到15年就強制報廢的標準,就這樣強制報廢實在是有點可惜。
面對這種情況,國家出台了新的規定,這一次規定車輛的強制報廢不再根據車輛的駕駛年限進行,而是規定根據車輛行駛的總里程達到60萬公里之後,就必須強制進行報廢。那麼新規定到底合理與否呢?且聽小編跟你分析分析。
首先,很多人對於汽車的里程數沒有什麼概念,這裏來科普一下:我們一般界定私家車一年的里程數在正常情況下不會超過2萬公里,這也是二手車買賣中一個重要的參考數值,如果一台車買了兩年只跑了2萬公里和一台車買了兩年跑了6萬公里來對比,肯定是跑了2萬公里的車輛車況更好。但是要注意的是,二手車交易中也存在不良奸商調整儀表盤公里數的情況,這點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總的來説,新規規定了60萬公里的強制報廢標準,對於一般的私家車來説,就按照一年跑2萬公里計算,報廢的時間也比之前足足長了有一倍,因此在私家車主看來,這簡直是個天大的利好消息,可以大大延長私家車的使用壽命。
但是對於另外一些車主來説,這項新規就比較難以接受了,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一類車主就是以駕駛為職業的出租車司機了,對於他們來説,整天的工作都是在駕駛中進行的,因此他們一年下來駕駛的里程數可能要遠遠超過一般的私家車主。按照上海出租車司機平均每天跑400km的工作量來計算,除去休息和汽車保養的時間,一年下來基本就能跑到12-15萬公里的里程數,如此一來,可能4,5年這輛出租車就需要強制報廢了。因此這類出租車司機為代表的車主對於新規肯定是比較抗拒了,如果5年就需要強制報廢一輛出租車,和之前15年的報廢年限相比,相當於增加了3倍的購車成本,況且報廢車輛的補貼又不高,可能就1000塊出頭,他們自然是百般不情願的了。
新規頒佈之後,不同車主之間的不同態度也反映出新規確實有些地方存在不合理的內容,但是相信國家在之後會慢慢結合實際情況對其進行改進、加以完善,儘量做到保障大多數人車主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