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區安新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6月18日發佈《關於在全縣實施臨時交通管制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降低因人員無序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有效切斷傳染途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經安新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2020年6月18日12時起,對進出我縣區域車輛實施臨時交通管制。現通告如下:
一、管制區域和方式
在安新縣全域設置縣鄉兩級檢查站。
二、管制措施和要求
(一)過境安新車輛繞行通過,一律不準進入。
(二)對消防、救護、軍用、運鈔、搶險等特種車輛及環衞車輛直接放行。對運送醫護物資、生活必需品、農副產品、農用物資等車輛,檢查站要認真核實,對司乘人員體温檢測正常的予以放行。
(三)社會車輛、人員離開我縣的,需提前一天向所在鄉鎮(社工辦)申領通行證(通行證要註明姓名、身份證號、車牌號、進出時間、事由、有效期限等),通行證必須加蓋公章。公務用車(限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車輛)和公務人員離開我縣的,需持本單位核發的介紹信方可通行。
(四)確因工作生活需要,需在安新縣域內通勤的車輛,按防控辦要求核發通行證。
(五)外地車輛和人員確需進入我縣的,經體温檢測正常,由接待單位持證明信到檢查站辦理交接手續。
(六)凡有發熱、咳嗽症狀的居民一律不準離開我縣。
(七)對不執行通告決定,拒絕接受檢查、拒不聽從檢查站工作人員管理勸阻、強行通行、尋釁滋事甚至聚眾鬧事等違反本通告要求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社會各界要互相告知,主動配合、同舟共濟、共克時艱,共同維護好公共秩序,同心協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出門、不聚集、不恐慌”就是切斷疫情傳播途徑,也是在為防疫做貢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除管制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