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醖釀出台重大災害企業處罰法

據韓國國際廣播電台報道,韓國國會近日召開全體會議,以187票贊成、44票反對、58票棄權通過《關於處罰發生重大災害的企業及負責人的法律》,要求嚴厲處罰發生職業傷害的企業及經營者。該法此前已經獲得韓國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旗下的小委員會通過。法律規定,職工因工死亡時,僱主或經營責任人將被處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1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92.3萬元)以下罰金。負有責任的法人或機構也將被處以50億韓元以下的罰金。該法案將在頒佈1年後施行。與此同時,在所有企業中佔比79.8%、工傷事故佔比32%的5人以下企業的經營者不適用該法。另外,50人以下企業推遲3年適用該法,即僅佔全體企業1.2%的50人以上企業適用該法。這一法律是在韓國政府反覆強調要嚴格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背景下出台的。不過,多位韓國法律界、學界、企業界人士對法案的實際效果並不樂觀。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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