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進出口銀行專職評審委員李泊言被“雙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進出口銀行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進出口銀行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監委對中國進出口銀行專職評審委員,交通運輸融資部、鐵路電力融資部原總經理,重慶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李泊言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泊言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搞封建迷信活動、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轉移、藏匿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貸款客户宴請、旅遊安排,收受貸款客户禮品,違規長期借用他人車輛;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鉅額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融資租賃和發放貸款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罪。

李泊言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嚴重扭曲,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最終走上自我膨脹、官欲膨脹、貪慾膨脹的蜕變之路;公開宣稱“制度就是拿來突破的”等論調,故意混淆創新與破紀違規的區別,嚴重破壞制度規矩和合規經營理念;任“一把手”期間,不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日常教育監督管理走形式走過場,作風霸道,搞“一言堂”,破壞黨內民主和政治生態;與貸款企業“親”“清”不分,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利用職務便利搞利益交換,以投資入股、借款、代持等名義大肆斂財,夥同和縱容親屬收受鉅額賄賂並造成鉅額風險損失,其違紀違法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李泊言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雲南省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依法處理。

李泊言簡歷

李泊言,男,漢族,1972年3月出生,1992年4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

2001年10月調入中國進出口銀行,歷任總行營業部總經理助理、信貸管理部副總經理、評估審查部副總經理。

2006年5月任業務開發與創新部副總經理、總經理。

2010年11月任重慶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主持工作),黨委書記、行長。

2016年3月任鐵路電力融資部總經理。

2018年6月任交通運輸融資部總經理(2019年5月免職)。

2019年12月任專職評審委員。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進出口銀行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紀委監委)

編輯/馬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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