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睡在我家牀”案業主一審獲賠40餘萬:真正的傷害是侵犯隱私 將上訴

3月4日,“女主睡在我家牀”案原告林女士的兒子陸先生告訴記者,林女士對該案的一審判決不服,將提起上訴。2019年,林女士在杭州的家中刷劇時,發現女主角睡在自家空置別墅主卧的牀上。法院一審判令電視劇出品方賠償林女士財產損失、房屋佔有費等40餘萬元,駁回原告以侵犯隱私權提出的賠償200萬元的訴訟請求。陸先生説,此事對業主真正的傷害是侵犯隱私,“不能拍個電視劇,誰都知道我家的格局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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