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農曆臘月初一,什剎海周邊又出現了前來放生的遊客,不少魚販也藉機“發財”,令周邊居民十分鬧心。昨天下午,什剎海景區裏遊人很多。在後海北沿,兩名中年男子正鬼鬼祟祟地靠在岸邊的石欄上,向行人兜售魚類。只見一個塑料盆裏盛着四隻甲魚,一旁的泡沫箱裏則是密密麻麻的泥鰍和一隻銀白色的大河蚌。“從中午到現在,我們已經賣出去好幾箱了,這些是最後剩下的。”魚販指着路邊一輛老年代步車説,車頂上碼着好幾個空泡沫箱。魚販搶着介紹,一盒泥鰍200元,一盆甲魚150元,大河蚌則要50元一個,他們還會免費幫忙將魚倒進河中。“甲魚象徵長壽,泥鰍又叫地龍,招財;這一盒泥鰍少説得有150條,這功德多大啊,您一放生,我們都沾光。”魚販賣力地推銷着,希望能有人將整盒泥鰍“包圓兒”。
三九天裏,什剎海水面已經結成了厚厚的冰層。為了放生,魚販們早早地將冰面砸出一個豁口,此時岸邊還能看到磚頭大小的碎冰。向西10米左右,離岸較遠的地方,有一汪更大的水面。據魚販們説,那是剛剛另一撥兒遊客放生時砸開的,他們放的魚看起來有300多斤。“雖然冰凍得厚,但冰面下都是通着的,空間很大,魚進去就能活,不用擔心。”
魚販們將冰面砸出一個豁口 “這裏每隔一段時間就有人來放生,天冷的時候放生甲魚,開春有放生鯉魚的,但不少魚放生之後活不了,沒過多久就翻着肚皮漂在水面上,看着很難受。”後海社區一位居民説。
魚販向遊人兜售泥鰍 居民們介紹,什剎海周邊放生的現象源於廣化寺每逢農曆初一、十五的法事活動。然而,為了疫情防控需要,目前廣化寺已經實行“雙暫停”(暫停開放宗教活動場所,暫停一切集體宗教活動),而且這種放生行為也是屬於被明令禁止的。
廣化寺門口貼出“雙暫停”通知 去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野生動物主管部門可以會同有關社會團體根據野生動物保護等需要,組織單位和個人進行野生動物放歸、增殖放流活動;禁止擅自實施放生活動;擅自實施放生活動的,還會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任性放生純屬“造孽”
雖然遊客自感積德行善,但現實恐怕恰恰相反。據什剎海周邊居民反映,每次集中放生後,都有不少死魚漂浮湖面。什剎海雖小,但自成完整的生態循環。冬天放生甲魚、春天放生鯉魚,違背了傳統物候,打破了環境平衡,非但不是對生命的尊重,反倒更像是在虐待生物。從古至今,有許多善男信女希望靠放生行善。這樣的初衷值得尊重,但隨心所欲地放生,乃至不受限制地“放害”,就是好心辦壞事。近年來,除了上述這般導致生物死亡的,有人在城市核心區的湖泊中放生鱷魚;有人在生態保護區內放生外來入侵物種;有人在城市郊區放生80斤蛇,造成全城人心惶惶……這些任性之舉着實是在給社會添亂。熱衷於放生的人,除了個別譁眾取寵求關注的,絕大多數還是真心向善。相較於不管不顧胡亂放生,表達善意的途徑其實還有很多。比如,不食用野生動物,“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遊山玩水時不亂丟垃圾,從己做起保護環境;選擇養寵物就負責到底,別讓它們流浪街頭……與其花費金錢用於“放生”,不如把更多的愛心投入“護生”,共同為保護現有的物種和生態環境而努力。對於放生行為,法律早已劃出了紅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明確,“擅自實施放生活動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期待執法者能夠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説到底,放生行為不是心血來潮的“儀式感”,也不能是自欺欺人的表演。把保護生物的理念內化於心、外化於行,我們的生活才能更美好。
北京日報客户端實習記者 張雪評論員 鮑南視頻剪輯劉琪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