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這樣做 全責!全責!全責!
行駛在馬路上的電動車輛越來越多,然而隨之帶來的問題也不少。部分電動車輛駕駛員不遵守交通信號,隨意拐彎,任意變道,造成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駕駛人曾某某承擔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無獨有偶
2021年1月18日,周某駕駛無號牌電動車,從鍾秀街縣政府後門往凱麗名城方向行駛,15時30分其駕駛車輛於凱麗名城十字路口左轉時,車頭左側與陳某某駕駛的川CF3**3車頭右側發生刮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駕駛人周某承擔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交警温馨提醒
駕駛電動車輛上路
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超速行駛、亂闖紅燈、
佔用機動車道等行為
都可能引發危險
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
互相禮讓非常重要
監製/王曦
主編/餘靈
編輯/敬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