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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腐敗、國際追逃 “兩高”報告點名趙正永、賴小民

由 慕容亦凝 發佈於 綜合

(兩會速遞)嚴懲腐敗、國際追逃 “兩高”報告點名趙正永、賴小民

中新社北京3月8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8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兩份報告在提及反腐敗鬥爭時均點名趙正永、賴小民。

談及嚴懲腐敗犯罪,最高法工作報告指出,配合國家監委完善監察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等案件2.2萬件2.6萬人,其中被告人原為中管幹部的12人,對趙正永判處死緩、終身監禁,對賴小民判處並執行死刑,彰顯了黨中央懲治腐敗的堅強決心。

最高檢工作報告也專門提到,對趙正永等12名原省部級幹部提起公訴。賴小民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罪行極其嚴重,提出判處死刑的公訴意見,判決予以採納。

除了懲治腐敗,兩高報告均在國際追贓追逃方面着墨不少。最高法工作報告表示,積極配合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審理追逃追贓、沒收違法所得等案件316件,裁定沒收“紅通人員”姚錦旗等164人違法所得11.5億元(人民幣,下同)和位於多國的不動產,讓腐敗分子無處藏身、違法所得無處隱匿。

最高檢工作報告也指出,用好法定特別程序,力促追逃追贓。對逃匿、死亡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啓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序;首次適用缺席審判程序,對潛逃境外19年的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訴。立案查辦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1421人,同比上升63.1%。

打鐵必須自身硬。嚴懲司法腐敗,最高法查處本院違紀違法幹警11人。各級法院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1550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346人。以法院系統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例為鏡鑑,深入開展“以案釋德、以案釋紀、以案釋法”警示教育。修訂任職迴避規定,加強法院督察工作,健全法官懲戒制度,防範和嚴懲司法腐敗,涵養清風正氣。

最高檢同樣持續抓實從嚴治檢。自覺接受紀委監委和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包括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4人在內的1318名檢察人員因違紀違法被立案查處,同比上升2.2%。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責任142人,同比上升20.3%;檢察官589人,同比下降14.3%;發生在檢察辦案活動中的629人,同比下降13.5%。(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