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29人不理會、拒簽署或拒交回聲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年1月要求全體現職公務員在4周內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事情已經過去3個月,進展究竟如何呢?據香港《東方日報》13日報道,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12日透露,絕大部分公務員簽署聲明表示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涉及約17萬人。截至4月1日,共有129名公務員不理會、拒絕簽署或拒絕交回聲明,相關部門已去信要求解釋,並收到部分人員回覆。
港府 資料圖
據報道,當局提交給立法會的最新文件顯示,拒絕簽署聲明的現職公務員中,105人是按長期聘用條款聘用的,約佔八成;餘下24人按試用條款聘用。此外,113人為文職職系人員,16人為紀律部隊職系人員。聶德權表示,會按個案實際情況,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簡稱《命令》)基於公眾利益着令上述人員離開公務員隊伍,同時按程序提供申訴機會。政府文件提及,如果公務員根據《命令》基於公眾利益而被着令退休,雖然並非紀律懲罰,但有關人員會就此被政府終止聘用,其退休福利必然會比該人員在正常退休年齡退休時可獲得的有所減少。
當被問到“過去數年公務員辭職人數從1333人增加到1571人,是否反映公務員隊伍出現離職潮”時,聶德權回覆稱,2017年至2020年間總辭職人數佔總公務員人數的百分比分別為0.8%、0.84%和0.9%,而2020/2021年度頭11個月的辭職總人數為1519人,與往年差不多,沒有大幅增加,每年總辭職人數佔總公務員人數不足1%。至於對涉嫌參與“修例風波”非法活動公務員的處理,聶德權説,有26人仍然接受警方調查或正被起訴,全部人已被停職,而在試用期者已被中止職務,另有5人被定罪。據瞭解,如果香港公務員因被起訴而被停職,只能支半薪。立法會議員葛佩帆對此表示,公務員應該更嚴謹,有更強的守法意識,公職人員犯法是罪加一等;既然有關公務員被停職不能上班,就更應停薪處理。
2020年12月16日,香港特區政治委任官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
“愛國者治港”的基本原則確立後,香港公務員的培訓備受關注。據香港《星島日報》13日報道,目前香港約七成半首長級人員都曾到內地參加為公務員而設的國家事務培訓課程。聶德權進一步表示,政府目標是未來數年落實百分之百全覆蓋,希望引入規定,要求公務員3年試用期內必須修完內地培訓課程,才能獲長期聘用。此外,特區政府擬增加9所內地院校的培訓名額。香港中高級及首長級人員到內地參加培訓的名額已增至1000個,主要是到國家行政學院、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等校上課,參加考察和交流活動,未來希望進一步增加名額,讓基層公務員參與,希望他們有機會到內地政府、機構或部門掛職,目前正與內地商討當中。民建聯議員蔣麗芸説,希望公務員未來有機會到內地的鄉和縣實習,有助於他們瞭解基層問題,對他們有莫大裨益。12日,聶德權還向各常任秘書長和各部門首長髮出郵件,鼓勵公務員觀看將於本週四推出的香港國安法視頻講座。該講座由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主講,闡述制定香港國安法的必要性、緊迫性和正當性,香港國安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香港國安法的重要制度設計等。
與此同時,特區政府正整合在北角政府合署舉行培訓的地方,爭取今年年底設立臨時公務員學院,為培訓公務員制定課程,以瞭解香港和內地的發展、大灣區的重要性,開拓國際視野。特首林鄭月娥説,修改選舉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切實提升治理效能,公務員除了治理能力之外,也要有治理理念,確保是治港的愛國者。香港《東方日報》13日評論稱,“道不同不相為謀,志不同不相為友”,這是一般人都知道的道理。公務員作為政府組成的一部分,吃的是官餉,乾的是公務,強扭的瓜不甜,如果不認同政府和中央便不應該入職,既入職就必須忠於政府和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