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自強
“老賴”貸款買車,逾期未償還被起訴,宣判之後未履行。無法與“老賴”取得聯繫,市南法院發佈懸賞通告。日前,執行法官收到舉報人舉報,成功扣押“老賴”一輛寶馬汽車,舉報人也將獲得實際執行到位款項的5%(上限2萬元人民幣)的懸賞金。
據瞭解,本案源於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2015年4月,原告某銀行與兩被告簽訂了《個人擔保貸款合同》,約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貸款購買寶馬汽車,被告以該寶馬汽車為抵押物。若被告到期未償還貸款本金、利息等費用,原告就寶馬汽車享有優先受償權。被告自2016年10月份起未履行還款義務,原告多次催討未果,訴至市南法院。市南法院立案後,兩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市南法院依法缺席判決被告償還原告剩餘貸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同時原告對被告所有的寶馬汽車享有優先受償權。判決生效後,被告未履行判決義務,申請執行人向市南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市南法院執行立案後,一直無法聯繫到被執行人,亦無法查詢到涉案車輛的蹤跡,執行一度面臨困境。為擴大線索來源範圍,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在徵得申請執行人的同意下,發佈了懸賞通告,向全社會徵集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懸賞通告發布後,執行法官收到舉報人舉報,聲稱在即墨髮現了涉案車輛。8月18日,市南法院執行局肖文團隊根據懸賞通告舉報人提供的財產線索趕往即墨,成功扣押一輛寶馬汽車。
本案中,舉報人提供了真實有效的財產線索,幫助市南法院成功扣押了涉案車輛。下一步,市南法院將會依法拍賣此寶馬汽車,並按照實際執行到位款項的5%(上限2萬元人民幣)向舉報人依法支付懸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