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駕車禮讓行人”活動開展後,一些司機在出行中也產生了不少疑惑:行人、騎車人發生闖紅燈等違反交規的行為時要不要讓?行人剛走上斑馬線離得還遠,需要停車嗎?專家表示:“便捷”與“安全”從來都是一對矛盾,從我國交通立法的原則上看,人的生命安全永遠至上。
困惑1
行人橫穿馬路,司機還讓嗎?
在一些熱門商圈附近,客流、車流密集,常常出現行人、騎車人亂穿馬路,或者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過馬路的情況,對此,一些司機也感覺很無奈,通過路口的時間變長,內心着急。
行人、騎車人違法自有交警處罰
法學專家對此的答覆是:必須得讓!行人、騎車人的違法,自有交警處罰,但在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面前,機動車的通行便捷利益永遠都要剋制。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捷做了詳細解釋:“按照文明社會的法治精神,交通參與人的生命安全永遠至上。”他強調,對司機而言,駕駛途中的安全義務是整體性要求,不僅要遵守紅綠燈指示,還包括過路口要減速、過斑馬線要讓行、超車不能逾越黃線等一系列義務,這些均不以行人、騎車人是否守法為前提。
困惑2
行人在斑馬線上但離車還遠,是否需要讓行?
在雙井路口,為了禮讓遠在10米外的行人,司機突然急剎,猝不及防的後車憤怒地鳴笛。夜間,行人正要沿斑馬線過街,信號燈突然變成了紅色,兩條車道上的機動車卻誰都不敢起步,周圍開始瀰漫着尷尬的氣氛……這些情況下,是否應該讓行不少司機心裏也沒底。
行人不具有立即靠近的速度,車輛可減速正常前行
程捷表示,上述這些現象涉及法律管控安全風險中的“信賴原則”,具體到道路交通的場景下,“司機如果遵守了人行橫道減速的義務,按照正常駕駛經驗判斷,行人不具有立即靠近機動車或者出現在機動車前方的速度,車輛自然可以正常前行。”
根據市交管局此前發佈的相關説明,機動車不避讓行人交通違法行為,是指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車身任何部位沒有進入人行橫道區域,遇已進入人行橫道且未闖紅燈的行人即將通過機動車前方時,未停車讓行的行為。比較典型的有:一是從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隊伍中強行穿插,造成行人行進中斷的;二是逼停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的;三是同方向已經有機動車停車避讓行人,仍強行通行的;四是採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繞過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的;以及其他影響或者妨礙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通行的。
呼籲
先達成禮讓環境
再考慮通行效率
程捷表示,社會生活中的“便捷”與“安全”,從來都是一對矛盾,從我國交通立法的原則上看,再怎麼權衡也不能突破“保障人的生命安全”的底線,司機們關心的路口通行效率,與公民整體的遵法守法的水平直接相關。在現實生活中,必須以交通參與者的生命安全為第一要務。
當然,在機動車開始禮讓後,行人和騎車人的守法水平需要快一點跟上,交警對路口闖紅燈、逆行、亂穿等違法也應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只有在先達成‘路口車讓人、人守法’的環境之後,才能考慮下一步如何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