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香港特區政府修例賦權醫衞局局長可廢除問題“免針紙”

由 烏雅建義 發佈於 綜合

  中新社香港10月25日電 (記者 戴小橦)香港特區政府25日刊憲訂立《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修訂)規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廢除有問題的“免針紙”(豁免接種新冠疫苗證明書)。特區政府26日將向香港立法會提交修訂規例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同日生效。

  根據修訂規例,醫務衞生局局長當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髮出豁免證明書前未有進行臨牀評估,可宣告特定的豁免證明書失效,同時亦可以基於公眾利益的考量,宣告某註冊醫生髮出的所有指明豁免證明書失效。但在此之前,醫務衞生局局長鬚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疫苗通行證”制度是否出現紕漏或其穩健性有否受損;有關注冊醫生在發出豁免證明書前有否為病人進行臨牀評估,和該醫生在特定時間內發出豁免證明書的數量、模式和方式;以及衞生署署長的意見等。

  此外,修訂規例亦把《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的有效期延長6個月,即由2022年12月31日午夜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午夜。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疫苗通行證”是對抗疫情、保障公共衞生的重要工具。有關措施旨在保障未完成接種新冠疫苗的人士,減低他們進入高風險場所時所承受的風險,同時避免為公營醫療系統帶來不必要的負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