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注“三星堆”只為“佔坑”?罰

川觀新聞記者 劉佳

“2021鐵拳行動”正在有序進行中。8月19日,成都在行動中查處的有關“三星堆”商標系列案件引起記者注意——今年以來,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深入開展“2021鐵拳行動”,嚴厲查處知識產權違法行為,有效落實成德眉資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協作機制,成功辦理成都市瑙米商標事務所違法代理 “三星堆”商標案和新都區蜀道酒類經營部惡意搶注“三星堆”商標案,有力打擊了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

搶注“三星堆”只為“佔坑”?罰

究竟是怎麼回事?一起來看看。

近日,執法人員通過輿情監測發現,德陽市瑙米商標事務所在成都市新都區先後註冊登記的成都市瑙米商標事務所、新都區蜀道酒類經營部突擊申請了16件“三星堆”商標。

搶注“三星堆”只為“佔坑”?罰

按照《深化成德眉資四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協作工作協議》要求,該案由德陽市市場監管局移送成都市市場監管局處理。

經查,2021年3月22日,新都區蜀道酒類經營部委託成都市瑙米商標事務所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類國際分類表》第3、4、6、41類等共16個類別申請註冊“三星堆”商標。

新都區蜀道酒類經營部登記成立於2019年,核准經營的範圍為批發零售食品、茶水服務,卻在4類“潤滑油” 和41類“教育、幼兒園”等16個類別申請註冊“三星堆”商標,其申請註冊行為已超出一般市場主體實際使用商標的合理需要,缺乏真實使用意圖,屬於《商標法》規定的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

成都市瑙米商標事務所成立於2016年,核准經營的範圍為商標註冊代理、知識產權諮詢服務,其在明知該經營部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申請註冊“三星堆”商標的情況下,為該經營部代理商標申請註冊,屬於《商標法》規定的違法代理行為。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保護執法支隊對二者分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一、對新都區蜀道酒類經營部給予警告和罰款四千元的處罰;

二、對成都市瑙米商標事務所給予警告和罰款四萬元的處罰,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警告和罰款二萬元的處罰。

事後,新都區蜀道酒類經營部負責人寫下承諾書,承諾撤回申請的16件“三星堆”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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