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發佈消息稱,11月5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印度財政部税收局未接受商工部於2021年8月24日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的玻璃纖維作出的第二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建議,決定不再繼續對中國涉案產品徵收反傾銷税。
資料圖 新華社記者張迺傑攝
消息稱,2010年1月8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的玻璃纖維啓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15年7月7日,印度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的玻璃纖維啓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立案調查。2016年7月6日,印度商工部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建議徵收到岸價(CIF)20.46%~47.15%的反傾銷税。2018年2月12日,印度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的玻璃纖維啓動反規避立案調查,審查四川威玻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下屬泰國分公司是否以中國的玻璃纖維為原料製成玻璃纖維短切原絲氈出口至印度以規避反傾銷税。
(原標題:印度商工部:終止對華玻璃纖維的反傾銷措施)
來源: 界面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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