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消息,愷英網絡發佈公告稱,於2020年12月29日收到董事長金鋒出具的《通知函》,金鋒收到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
公告顯示,2019年10月25日,愷英網絡收到金鋒家屬送交的《通知函》,稱金鋒因涉嫌內幕交易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逮捕;11月14日,收到金鋒的《通知函》,稱其本人已在上海市公安局辦理取保候審手續。
2020年12月29日,愷英網絡收到長金鋒出具的《通知函》,金鋒收到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對金鋒不起訴。
(來源:Tech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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