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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重男輕女的家庭,註定是一個女人一生的悲哀。
時代的進步雖説改變了“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但卻依舊不能改變某一部分父母的觀念,養兒防老在這一類父母眼裏,就如同古時候根深蒂固的城牆屹立不倒。
不説男人,作為一個女人如果出生在這樣的一個家庭,毫無疑問是過不上“好日子”的,無論是童年時期還是成年之後,原生家庭重男輕女的生活環境和教育方向,會在很大程度上“毀掉”一個女人的一生。
所以,這樣的父母稱不上合格,更甚者是不配當父母。
自述人:高女士,35歲
親情是割捨不了的感情,但對我而言,是想逃離的折磨。
我有兩個妹妹和一個弟弟,弟弟是老幺,也是母親掌心裏的寶,父親離世之後,我們三姐妹的日子越發地不好過,我初中畢業就離開了學校步入社會,原本以為我兩個妹妹能夠多上點學,哪怕是拿個高中文憑也好,可最後還是和我一樣上了個初中就去當了飯店服務員。
不同的是,我們的弟弟一路上滿大學,成為家裏的驕傲,成為母親眼裏的驕傲。
成年之後的我被母親託關係安排到鎮上一個棉紡廠上班,每個月的工資一分不留地上交給母親,用母親的話説就是吃住都在家,賺的錢給她都是應該,兩個妹妹也陸續地被母親用同樣的手段管着,那個時候年紀小對未來沒有什麼規劃,面對母親的“剝削”,只能受着。
23歲的那年我談了男朋友,一起上班的同事,雖説大我兩歲但人挺好,被廠里人東一句西一句的調侃,不覺的就走在了一起,那個時候我是想結婚的,不為別的,就為了嫁人之後能夠自己有自己的生活。
這段感情被我母親一句30萬的彩禮終結,都是農村出來打工的人,哪裏來的30萬。
我質問母親:“
為什麼要30萬?就算給了你30萬,我們又能還給別人什麼?
”
母親不以為然地回答我:“
我什麼都不會還,30萬是我養你這麼大該得的錢。
”
我哭到半夜,卻依舊對出生在這樣的家庭感到無能為力,父親在世的時候,總會揹着母親給我和兩個妹妹買東西吃,那時還能在這個家感受到父愛的温暖,父親的離開,這樣的温暖也隨之消失,母親把所有的愛全都放在弟弟一個人身上,吃的穿的只要是好的我和妹妹都絲毫沾不上光。
二妹有一次在廠裏被機器壓了腳,住院需要錢,母親滿臉不情願地去繳費,嘴裏大聲嚷嚷着説我們是賠錢的“貨”,我滿臉通紅地跟在她屁股後面,那一刻我想離開的慾望無比強烈。
35歲的我依舊單身,我不敢戀愛,因為母親那一關是壓在我面前過不去的坎,我不想讓我的婚姻成為她為弟弟“斂財”的工具。
説到底,我和兩個妹妹就是母親眼裏的“賺錢工具”,是他為弟弟存錢結婚、買房買車的“搖錢樹”,而我們的死活卻是她最不在意的事情,只要我們能每個月拿錢給她,我們就還能回那個所謂的家。
我不知道在其他重男輕女的家庭裏,身為女兒的那些女人是怎麼做的,但對於我來説,是滿腹的恨,恨母親,恨弟弟。
在我決定不再給家裏拿錢的第二個月,母親讓我滾出這個家,語言犀利,對我這個同樣是親生女兒的女人不留餘地。
母親説:“
生你就是要讓你為這個家做出貢獻的,你弟弟不買房買車怎麼結婚?你要是能找一個有錢男人嫁了還用得了這麼辛苦嗎?自己沒本事,那就滾出去,養不大的白眼兒狼。
”
也許早已習慣這樣的對話方式,聽完母親説的話我顯得平靜。
我回答母親:“
你生了我,也並沒有盡到一個標準母親最低的責任,未成年的我被你拉着開始賺錢,在你眼裏沒有什麼比弟弟重要,哪怕是我們三姐妹的性命,這麼多年我也還夠了,你想要搖錢樹就找別人吧,以後我也不會再給你拿錢或者是幫弟弟什麼,你就當沒我這個女兒,我也當沒你這樣的母親。
”
説完我跪在地上面對着家門磕了頭,轉身離開,沒再回頭,35歲的我孑然一身,沒什麼值得我留戀和可惜。
我內心依然希望他們過得好,只是再也不要和我扯上關係。
結語:
當兒女的有當兒女的孝心是必然,當父母有當父母的責任也是必然。兒女沒了孝心是錯,父母沒了責任同樣是錯。
這個社會是男女平等的社會,無論是面對家庭還是面對外界,男人女人都應該是在同一水平去進行相處和溝通,而並不是只有男人才有能力去貢獻或者養老。
俗話説:
社會和諧最重要,重男輕女太老套,平等觀念要理好,男孩女孩都是寶
。
所以説,生女兒一樣可以給自己養老,女人也同樣可以撐起社會里的半邊天。
今日話題討論:作為女人,面對重男輕女的父母,該如何安排自己的人生?
我是小小,如果你有故事,就來説給我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