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光大銀行原副行長張華宇被開除黨籍:“提前築巢”“逃逸式辭職”

由 申屠仲舒 發佈於 綜合

記者 範佳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7月4日消息,中國光大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經查,張華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豪華旅遊和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高檔宴請;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安排兒子、女婿、弟弟等親屬及關係人子女數十人到光大系統工作,為多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損害光大系統政治生態;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在融資貸款、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華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置黨中央三令五申於不顧,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腐化墮落,追求低級趣味;在職時為有關企業謀取利益,退休前夕辭職,辭職後在與原任職務有業務關聯的企業領高薪,是“提前築巢”“逃逸式辭職”腐敗的典型,是權力與資本相互勾連、瘋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風及腐、風腐一體、甘於被圍獵的典型。張華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張華宇開除黨籍、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通報中稱張華宇退休前夕辭職,辭職後在與原任職務有業務關聯的企業領高薪,是“提前築巢”“逃逸式辭職”腐敗的典型,是權力與資本相互勾連、瘋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風及腐、風腐一體、甘於被圍獵的典型。

記者注意到,6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農發行巡視辦原主任賈楞被開除黨籍,這則通報稱,賈楞在行吃行、靠企吃企,長期“風腐一體”,臨近退休“逃逸式”辭職,妄圖逃避紀法懲處,繼續恣意斂財

上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深度關注 | 離職不離紀法約束》一文稱,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新時代離退休幹部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在嚴明紀律規矩方面,明確提出離退休幹部黨員特別是擔任過領導職務的幹部黨員要嚴守有關紀律規矩,不得利用原職權或職務影響為自己和他人謀取利益。離崗不離教,離崗不離管。專家建議,應從壓實“兩個責任”入手,離職黨員領導幹部所屬黨組織和對應紀檢監察組織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提升監管能力。

張華宇簡歷

張華宇,男,漢族,河南省民權縣人,1958年10月出生,大專學歷,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10月參加工作,2001年2月調入中國光大銀行。

2001年2月至2007年3月,歷任中國光大銀行總行營業部黨委書記、主任,總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

2007年3月至2018年4月,歷任中國光大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光大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8年4月至2018年8月,任中國光大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光大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8年9月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