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嚴懲偷排廢水,跨域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突出犯罪

最高法:依法嚴懲偷排廢水,跨域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突出犯罪

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人民法院這十年”系列新聞發佈會的第三場,介紹環境資源審判護航美麗中國建設的相關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環資庭庭長劉竹梅説,各級法院依法嚴懲偷排廢水,跨域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突出犯罪,依法審理涉重污染天氣、黑臭水體整治等案件,有力維護和改善人居環境,使綠水青山的“生態顏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數”同步提升。

她還提到,最高人民法院審結“騰格裏沙漠污染”公益訴訟案,上海法院審結“洋垃圾”案,江蘇法院審結泰州“天價”水污染案、長江航運船舶偷排含油污水案等典型案件,讓守護環境權益的法律條文變為鮮活司法實踐。

她説,各級法院依法嚴格追究虛報、瞞報温室氣體排放數據等違法行為責任。浙江法院審結非法銷售汽車尾氣“年檢神器”案,四川法院建立“綠色金融訴源治理工作站”,江蘇、上海、浙江、福建法院簽訂保護海洋“藍碳”資源框架協議,以務實舉措守護碧水藍天。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編輯/熊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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