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停止線上經營!黃燜雞米飯、城外香等10家餐企被查出問題

由 公松臣 發佈於 綜合

本文轉自【北京消協】;

10月26日,房山區市場監管局通報了近期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置情況。

1、北京恆潤中浩餐飲有限公司

(恆潤中浩)

當事人未建立進貨查驗制度的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並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2. 北京同禾悦香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銅帽)

當事人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的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並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3. 北京霏凡娛樂有限公司

(寶樂迪)

當事人超範圍經營散裝食品和冷食類食品的行為 ,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並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4. 北京秋月順達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黃燜雞米飯)

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並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5. 北京佳盛逸興商貿有限公司

(好再來小廚)

當事人清洗池與消毒池混用的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五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並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6. 北京城外香商貿有限公司

(城外香)

當事人操作間雜亂、專用水池未清潔的行為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並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7. 北京明生泰貿易有限公司

(喜社烘焙坊)

當事人擅自更改經營佈局的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並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8. 北京蕊旺源商貿有限公司

(河間驢肉火燒)

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並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9. 北京廣弘雨剛商貿中心

(温馨飯店)

當事人未按規定製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並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10. 北京順興富樂餐飲有限公司

(晉滿香)

當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工作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擬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並停止線上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