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勢在必行(望海樓)
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將“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議題列入審議議程,香港社會高度關注,備感振奮。完善包括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在內的選舉制度,是確保“愛國者治港”得以落實的制度性安排,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必要之舉,意義重大,功在當今,利在長遠。
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香港隨之迎來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今年,全國人大着手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目的同樣是為香港的長治久安提供堅實保障。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連續兩年審議涉港重要議題,充分體現了中央推動“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堅定決心和歷史擔當。
香港近年來出現的一些亂象與怪事,追根究源與“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未能全面落實有關。近幾年來,一些反中亂港分子和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在美西方反華勢力支持煽動下,利用現行選舉制度漏洞進入特別行政區治理架構,肆無忌憚進行反中亂港活動,散佈“港獨”主張,抗拒中央管治,阻撓特區政府施政,甚至與外部敵對勢力勾連,企圖通過操控選舉奪取管治權。這些行為和活動,嚴重損害香港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嚴重挑戰憲法、香港基本法和國安法權威,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嚴重破壞香港社會大局穩定,嚴重損害香港民生福祉。這些亂象充分表明,香港特區現行選舉制度存在明顯漏洞和缺陷,要正本清源、築牢屏障,必須在制度安排尤其是選舉制度安排上確保“愛國者治港”,讓反中亂港者出局。
從國家層面修改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選舉制度,是中央和國家及有關部門在全面分析評估並廣泛聽取、吸納香港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所作出的決定。這是維護“一國兩制”制度安全的迫切之舉,也是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的當務之急。
中央對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負有最大責任,對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負有最大責任。政治體制問題是中央事權,面對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出現的漏洞和風險,中央從憲制層面修改完善相關制度,是其權力和責任所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憲制層面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進行完善,完全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具有毋庸置疑和不可挑戰的權威性。這一安排充分考慮了香港的現實需要和具體情況,具有堅實的法治基礎、政治基礎和民意基礎。
“愛之切,則為之計深遠”。祖國永遠是香港的堅強後盾,中央為香港所做的,既是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也是為幫助香港社會早日脱離政治爭拗,遠離街頭亂象和無盡“拉布”,擺脱美西方反華勢力的控制與破壞,迴歸心無旁騖謀發展的正軌。
“本固則枝榮,根深則葉茂”。可以預見,當特區相關制度得到完善,當“愛國者治港”得到全面落實,香港才能真正實現重新出發,迎來光明美好的明天。
(作者為本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