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停車霸位多求“技術解”
出門難找充電樁是不少電動汽車車主的“心病”。下月起,北京將正式實施《停車場(庫)運營服務規範》,明確要求停車管理員進行分類停車引導。《規定》首次提出,對於佔用電動汽車泊位的燃油汽車和充電完成後仍不駛離的電動汽車,可採取階梯式價格標準進行收費。
落實節能減排,減少環境污染,發展新能源汽車是大勢所趨。從現實來看,電動汽車的最大優勢在於“用電”,使用上的最大困擾也來自“用電”。相較於佈局完備的加油站,目前城市中的充電樁密度仍不大,加之行駛里程受氣温等因素影響較明顯,電動汽車對充電車位的需求十分迫切。然而,放眼各大停車場,總有燃油汽車車主無視車位性質,見空就停;一些電動汽車車主只顧自己方便,充滿電後趴窩不走。如此“不拘小節”,讓本就供不應求的充電車位更加緊張。這種車位利用上的低效,也讓電動汽車的使用體驗打折,影響了車主購車用車的積極性。
相關法規早已明確,非電動汽車不得佔用電動汽車專用泊位,違反者相關部門可依法處罰。此番新政從加收停車費等角度,進一步充實了治理舉措,無疑是一大進步。但要看到,“規範”在法律上還不具有強制力。對於停車管理員來説,無論是限制進場,還是進行罰款,都意味着與車主的直接交涉,很可能一言不合產生矛盾。尤其在單位、小區等內部停車場,管理員更是抹不開面子去制止約束。
如何才能避免政策空停在紙面上?與其在人情上糾纏,不如多向技術求解。眼下,一些新建停車場安裝了智能地鎖,通過車牌識別系統區別車輛種類,充電車位只為電動汽車落鎖;在充電汽車出庫時,自助繳費系統可以判定是否超時。這些技術創新,不僅確保車輛“各歸其位”,也避免了人為管理可能滋生的糾紛。這樣的有益經驗啓示我們,在很多“事難辦”的場景下,依靠技術可以顯著提高效率、保證公允。放眼未來,相關部門還是要繼續補齊充電車位缺口。這一過程中,應更多考慮技術革新,除了推廣智能識別,還可以採用多接口充電樁等,最大程度把資源用好用足。
截至去年,北京新能源車保有量已達40萬輛左右,如今指標申請量仍在上漲。依靠技術升級縮短從“不便”到“順心”之間的時間差,既是為新能源汽車發展鋪平道路,也是在提高城市生活的獲得感與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