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社團條例》香港6人被裁定相關罪名成立

11月25日,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6人“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名成立。

違反《社團條例》香港6人被裁定相關罪名成立

據悉,反中亂港分子陳日君、吳靄儀、何秀蘭、何韻詩、許寶強和施城威等6人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本地社團幹事,沒有在指明時間內遵從香港法例《社團條例》的規定註冊,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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