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反映外地嫁到柳州的阿秀因為結婚證上的身份證號碼有一個數字錯誤,導致其兒子出生醫學證明也出錯,阿秀無法證明結婚證上的“自己是自己”,引發網民關注。對此,柳州市民政局高度重視,立即展開調查核實工作。
經查,當事人現使用的二代身份證號碼為45xxxxxxxxxxx486,其結婚證上身份證號碼為45xxxxxxxxxxx488。當事人結婚證上身份證號碼與結婚檔案中其本人填寫的《結婚登記申請書》以及原來賓縣城廂鄉馬上村民委員會開具的《婚姻狀況證明》上的身份證號一致,均為45xxxxxxxxxxx488,魚峯區婚登工作人員按照以上材料抄寫結婚證,抄寫的號碼並無錯誤。在當事人出示的其子《出生醫學證明》上,其身份證號碼和魚峯區婚姻登記處發出的結婚證上號碼一致。由於居民身份證是辦理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的重要證明材料,魚峯區婚登工作人員據此推測,當事人應該使用過這個尾號為“8”的身份證號碼。在當事人提出補領申請時,基於掌握婚姻當事人真實情況的需要,為確保結婚證這一法律文書的有效性,魚峯區婚登工作人員要求當事人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材料。當地派出所出具了常住人口登記表,此表與户口簿上的信息一致,均為當事人目前使用的二代身份證號(45xxxxxxxxxxx486)。魚峯區婚登工作人員認為,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登記表不能作為當事人是否使用過45xxxxxxxxxxx488這個身份證號的證明材料。故當時審核未通過,未予以辦理補領結婚證的相關手續。
此次事件反映出我市部分基層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不嚴謹,作風不實,主動服務意識不強,存在官僚主義傾向的問題。考慮到當事人丈夫為服刑人員,在補領結婚證手續所需要的拍照或公證手續時,都存在諸多不便。我局在調查核實基礎上,兩次派工作人員前往當事人丈夫所服刑的監獄協調夫妻雙方合照事宜,積極幫助當事人補領結婚證。由於疫情期間監獄管理嚴格,夫妻雙方拍合照問題還在協商解決中,有最新進展我局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深入調查瞭解,一方面儘快解決當事人補領結婚證事宜。另一方面以此為契機,推動全系統持續端正工作態度、改進工作作風,切實解決羣眾辦事難點堵點,打通服務羣眾“最後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