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動又好奇地拍了40張照片,被判刑…太后悔

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是每個公民、組織應盡的義務

在第6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到來之際

現在為大家帶來了一個案例

以及一部國家剛剛實施的法律

一起來看看!

案 例

很多人以為

國家安全就是遠在天邊的

間諜、戰爭、特工此類

但有時它就是近在眼前的事情

一張照片、一段錄音

都可能給國家安全帶來意想不到的危害

“我就是好奇,平時看到新鮮的事都會拍照。我現在知道自己做錯了,拍攝軍隊的照片肯定是犯法的……”庭審現場,聶某懊悔不已,他怎麼也不會想到自己因為好奇竟要付出如此代價。

聶某今年剛滿30歲,大專畢業之後,先後在模塑公司、印刷廠等地方上班。2020年7月7日,在液壓公司工作的他剛好輪休,閒來無事,他離開宿舍,沿着碼頭閒逛。

突然,一個被鐵絲網圍住的地方引起了他的注意,這便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隊駐軍區域了,然而,當時的聶某並不知情。

被好奇心驅使着,聶某無視了門口豎立着的“軍事禁區”警告牌,穿越鐵絲網進入軍事禁區,還使用手機進行了拍攝。“我在電視上看到過這種地方,感覺一模一樣,因為好奇就拍了一些照片。”聶某表示。

於是在接下去的近兩個小時內,聶某對禁區內的軍艦、軍用碼頭、營區營房、訓練器材等多處軍事設施進行拍攝,共拍攝了40張涉軍照片,後被部隊執勤人員當場發現並移交至公安機關。經鑑定,上述拍攝的涉軍照片包含2項秘密級軍事秘密。

庭審現場,聶某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並表示只是將照片存在手機裏,並未向他人或在自己的朋友圈發佈,也沒有受到任何人的指使或有其他非法目的。

玉環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聶某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對作案工具手機予以沒收。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第十五條 禁止陸地、水域軍事禁區管理單位以外的人員、車輛、船舶進入軍事禁區,禁止對軍事禁區進行攝影、攝像、錄音、勘察、測量、描繪和記述,禁止航空器在軍事禁區上空進行低空飛行。但是,經軍區級以上軍事機關批准的除外。

禁止航空器進入空中軍事禁區,但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批准的除外。

使用軍事禁區的攝影、攝像、錄音、勘察、測量、描繪和記述資料,應當經軍區級以上軍事機關批准。

提醒大家

希望大家能吸取聶某的教訓

對“軍事禁區”敬而遠之

更不要進行攝影、攝像

勘查、測量等行為

激動又好奇地拍了40張照片,被判刑…太后悔

什麼是國家安全?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6個方面的基本內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

不斷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構築起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

激動又好奇地拍了40張照片,被判刑…太后悔

照片不任意拍,未經允許絕不亂拍

視頻不盲分享,重要資料切勿亂髮

內外網不混用,及時更新殺毒軟件

信息不非法傳,理性表達愛國行為

東西不隨便買,智能設備尤為注意

李箱不胡亂裝,生態安全引起重視

發現問題積極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

舉報電話:12339

激動又好奇地拍了40張照片,被判刑…太后悔

來源:浙江天平 玉環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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