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審計署發佈了《2020年第三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公告》。審計機關重點審計了13個省份和30箇中央部門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情況,總體來看,相關地區和部門採取措施穩步推進賬款清理工作。
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地區和部門存在六類問題,分別是:未按計劃清償欠款;虛報償還金額;未完成清償任務地區未按規定壓減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經費;少報或多報欠款;將無分歧賬款按有分歧賬款上報或從清欠台賬中刪除;新增欠款。
公告指出,截至2020年9月底,4個省份的1個地區和5家單位未能按計劃清償13.65億元欠款。
在少報或多報欠款方面,6個省份的15家單位和2箇中央部門所屬的2家單位少報拖欠賬款2.05億元,2個省份的2家單位多報拖欠賬款302.44萬元。
此外,2個省份的3家單位將無分歧賬款按有分歧賬款上報或從清欠台賬中刪除,涉及金額3.62億元。
截至2020年9月底,4個省份的11家單位新增拖欠民營企業賬款4.24億元。(總枱央視記者 張藝瑾)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