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等 9 名香港反對派人士涉嫌組織、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活動案件。當日上午,警方用囚車將黎智英押解到法院。
法庭上,被告區諾軒承認兩項控罪,被告梁耀忠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兩人均獲准保釋離開法庭。
案件發生於 2019 年 8 月 18 日,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及區諾軒共 9 人,涉嫌組織和參與當天在香港島進行的未經批准的集結活動,違反了香港法例第 245 章公安條例第 17 條。
香港特區律政司的檢控團隊由資深大律師餘若海領軍,原本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餘若薇,因曾與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接觸,需隔離檢疫,改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作代表。
法庭文件顯示,控方暫定有 7 名證人,包括 6 名警員和一名港鐵經理,將向法庭提供 35 段新聞報道和 27 段案發視頻片段。此次審理預計將持續 10 天。
欄目主編:顧萬全 本文作者:央視新聞
來源:上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