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教授被定罪,我外交部回應,美媒:這種錯不屬於“犯罪”範疇
美國哈佛大學知名教授、該校化學與化學生物系前系主任查爾斯·利伯,因“隱瞞參與過中方科研項目”,21日被美國波士頓的一個法庭裁定6項罪名成立,他或面臨最高26年的刑期和高達120萬美元的罰金。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2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就有關問詢表示,美國司法部門以打擊“經濟間諜”為名打壓科學家,破壞中美正常科技交流的行徑,已經引起美國國內有識之士的廣泛質疑。
《環球時報》記者注意到,查爾斯·利伯患有癌症,對他的裁決是美國司法部近年來發起的“中國行動”計劃中,對一切與中國有科研合作關係的美國學者實施的大規模迫害的其中一例。這是因為在被逮捕和起訴的一年多時間裏,儘管西方輿論場上的反華分子不斷污名化利伯與中國科研機構的合作關係,但他如今被裁定的罪名,與這些毫無關係,只是因為他沒有“及時披露”這些合作關係,以及所謂的“對調查人員撒謊”。
就連美國《科學》雜誌也在本月初的一篇文章中指出,雖然美國司法部對利伯等與中國有科研合作關係的美國學者實施逮捕和指控,是想通過他們攻擊中國在通過這些學者對美國進行“間諜”或“知識產權盜竊”活動,可利伯被指控的罪名卻與這些沒有任何關係。《科學》雜誌還稱,批評人士認為,利伯被指控的那些“罪名”,並非真正的惡性犯罪,只是未能在研究經費的來源上做好披露工作,而這種錯誤通常只會面臨“民事或行政處罰”,並不屬於“犯罪”範疇。
趙立堅22日表示,不瞭解案件具體情況,也不會對美方司法個案置評。他強調,中國對外人才交流合作與包括美國在內的其他國家通行做法並無本質區別。美國一些政府部門及政客不應對此搞污名化,美方應該做有利於中美科技、人文交流合作的事。▲ (高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