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嚴懲平台強制“二選一”等行為

本報訊(記者 孟亞旭)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加強新時代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

針對如何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法治環境這一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郃中林予以回應。

他説,最高人民法院將切實發揮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職能,及時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促進形成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

“提高競爭案件審理效率,及時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增強司法救濟的及時性。加大對壟斷行為實施者和技術秘密侵權人的司法懲處力度,提升違法成本,提高司法救濟的有效性,特別是要加大司法賠償力度,確保受害人的損失得到足夠補償。”

他還提到,將聚焦重點領域,着力規制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加大對下級法院涉互聯網平台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的指導,從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和平台市場發展的長遠利益出發,堅決及時作出裁判,依法嚴懲平台強制“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行為,提升人民羣眾獲得感。

針對技術秘密保護的薄弱環節,充分運用舉證責任轉移、加大懲罰性賠償適用力度等手段,強化技術秘密司法保護,有效遏制侵害技術秘密行為。

“根據反壟斷法修改進展,加快起草新的反壟斷民事糾紛司法解釋,適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全面明確司法裁判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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