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間諜案一審宣判【台灣間諜施正屏被判4年】今天,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宣佈:11月24日,安徽省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施正屏間諜案作出一審宣判,認定施正屏犯間諜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萬元。人民法院嚴格依法審理案件,充分保障了施正屏的各項訴訟權利。(總枱央視記者趙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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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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