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友好型社會”的核心是社會文化的友好,體現在社會成員之間平等、尊重、助人自助、共同發展。
社會對老年羣體的固化觀念、刻板印象由來已久,並被植入家庭、社區、職場以及各類媒體的報道中。不少人片面地將“關愛老年人”理解為老年人被動依附社會生存,使老年人難以在社會中找到體現自身價值的合適位置,也使得年輕人害怕和抗拒變老。
因此,營造友好的老齡社會文化環境迫在眉睫。全社會需要用新理念看待老齡化社會的實質,重視老年人的價值,積極關注老年人的生存需要和發展需要。
首先,堅持“老年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公平性、可及性、包容性原則,最大限度地發揮老年人生活能力和社會融入能力。
一方面,要給老年人安心養老的底氣,增強安全感。政府必須將涉老政策落實到位,將孝道文化從家庭倫理上升為社會倫理,同時注重老年羣體的差異性需求,特別關注獨居者、失能者、經歷過重大創傷者,實現均衡發展。
另一方面,要讓老年人跟得上社會潮流,創造歸屬感。完善終身教育體系,促進代際交流,幫助老年人學習理解現代社會生活和發展技能,完善老年人蔘與社會的渠道和平台,力所能及地為國家、社會、家庭做出貢獻。支持和鼓勵老年人自主照料,自主選擇融入社會方式和情感寄託方式,激發他們的自信心和內在活力。
其次,充分肯定社會照護服務的價值,鼓勵市場提供多形式的老年服務,加大對社會工作機構的扶持,加大對專業人才的培養,以及對志願服務的規範和組織。
最後,必須改變觀念,用新發展理念規劃“老年友好型社會”全生命週期。“教育、就業、退休”這一人生三階段模式已不再適應當代社會的發展。老齡社會也不僅僅與老年人有關,而是跟每個個體息息相關。為此,每個人都要進行多階段式的人生規劃,建立覆蓋全生命週期的健康計劃,建立終身學習模式,從而努力適應多種職業生涯和不同過渡期。
衡量全面小康社會建成與否,既要看量化指標,也要充分考慮人民羣眾的實際生活狀態和現實獲得感。建設“老年友好型社會”,不僅要看物質環境、服務體系等量化指標,更要看體現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的社會文化軟環境。這一目標的實現,需要人人蔘與、人人共建。
(作者系浙江省社科院發展戰略和公共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員)
來源:浙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