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特朗普拒絕在彈劾審理期間出席作證

由 頻長志 發佈於 綜合

美國國會眾議院4日要求前總統特朗普在參議院審理彈劾案期間為自己的辯詞作證。對此特朗普的律師當天予以拒絕,稱特朗普不會在彈劾案審理期間出席作證。

當天,眾議院彈劾案負責人、民主黨人拉什金致信特朗普的律師,要求特朗普在即將於9日開始的彈劾審理之前或期間作證,稱特朗普對眾議院有關他“煽動叛亂”的指控提出異議後,他還需要作證。

眾議院於1月13日表決通過一項針對特朗普的彈劾條款,當時距特朗普正式卸任美國總統僅剩一週。參議院定於2月9日啓動彈劾案審理。給被彈劾人定罪須至少三分之二的參議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