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揚州晚報】;
今年10月,
女子發帖侮辱烈士獲刑7個月
引發關注!
11月4日,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公佈案件最新進展。
女子按照判決公開發表致歉聲明
據@北京東城法院 消息,近日,女子許某就其在微博發帖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行為,除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外,按照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在相關媒體上公開發表了致歉聲明。
許某在聲明中稱:
“我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英雄烈士的事蹟和精神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歷史記憶,英雄烈士是中華民族的脊樑和驕傲,英雄烈士的事蹟和精神應被我們尊崇、銘記,不容歪曲、醜化、褻瀆。我非常後悔,認罪認罰,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在此,我對自己的不當言論向董存瑞烈士及董存瑞烈士的近親屬致以誠摯的歉意,向社會公眾致以誠摯的歉意,並保證以後絕不再犯,做一名守法公民。請社會公眾對我進行監督,也希望大家能夠以我為戒,提高法律意識,尊崇英雄先烈。”
案件始末:女子發帖侮辱烈士被網友舉報
據《法制進行時》報道:
2021年3月24日,
一名有着20多萬粉絲的微博用户
發佈了一個關於
英雄烈士董存瑞的帖子後
引發關注。
面對網友舉報,
該博主反而在次日
發佈新帖,
聲稱自己並沒有説錯什麼,
拒絕道歉。
2021年3月25日,
警方將許某抓獲歸案。
許某,今年28歲,是一名時尚美妝博主,曾長期居住在國外,據她交代,自己當時之所以發這個帖子,純粹是為了發泄個人情緒,完全沒想到會帶來這麼嚴重的後果。
2021年4月3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許某一案開展立案審查。
據檢察官介紹,2021年3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裏,第二百九十九條規定,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許某作為一個擁有24萬餘粉絲的微博博主,明知互聯網的公開性和快速傳播性,仍為發泄其個人情緒,發表不當言論,不僅損害了董存瑞的名譽、榮譽和其近親屬的個人情感,更損害了社會公眾的民族和歷史情感。因此,東城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許某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應當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許某還應當對其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021年6月,檢察官主動聯繫到了烈士親屬,親屬表示支持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維護英雄烈士的合法權益。
2021年10月12日,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許某犯侵害英烈名譽、榮譽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同時責令其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國內主要門户網站及全國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來源:中國青年報、北京東城法院、法治進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