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的相關規定,對涉未成年人的案件提供家庭教育指導,3月11日下午,青秀區法院綜合庭法官黃秋玲對一起尋釁滋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小明(化名)進行回訪幫教,同時對其家長髮出家庭教育指導令。
2021年12月,小明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主辦法官黃秋玲瞭解到,小明由於法律意識淡薄,交友不慎,受不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影響,最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022年1月,黃秋玲法官開庭審理了該起案件。小明對其犯罪行為深感後悔,當庭認罪,並表示今後一定遵紀守法,重新做人,黃秋玲法官也當庭對小明進行了法庭教育。
然而結案不是唯一目的。為了解小明近段時間以來的表現情況,以及其家長是否盡到了教育責任,黃秋玲法官決定親自到小明家中,對其進行回訪幫教。
(黃秋玲法官到小明家中進行回訪幫教)
再見到小明時,黃秋玲法官詳細詢問了小明近段時間以來的學習交友情況,是否還有夜不歸宿的現象,有沒有聽從父母的管教。小明一一作答,還主動談了自己近段時間以來的心理變化,對之前自己的犯罪行為非常後悔。黃秋玲法官耐心傾聽小明的心聲,諄諄教導之餘,鼓勵他樹立正確的人生理想,積極從容面對社會。小明的父親也表示,以前自己忙於工作,對孩子關心關愛不夠,由於自己的疏忽導致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內心十分後悔,近段時間反思很多,確實家庭教育對孩子的成長太重要了,今後一定對小明多加嚴管。
黃秋玲法官圍繞父母如何管教未成年人的內容,對小明的父親進行了家庭教育指導,並向其送達了《家庭教育指導令》和《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隨後,小明的父親也在《家庭教育責任承諾書》上簽字,承諾將反思自己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今後積極履行家庭教育責任,讓孩子健康成長。
(黃秋玲法官向小明的父親送達《家庭教育指導令》和《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
孩子的健康成長離不開家長的陪伴教育,家庭教育需要孩子與家長的共同參與。今後,青秀區法院將嚴格按照《家庭教育促進法》的規定,堅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針,加強案後回訪、跟蹤幫教和關心救助等工作,為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增進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審核:梁麗明
文字:王靜
圖片:韋繼鵬
編輯:何偉
校對:陳柳
【來源:青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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