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民主黨人提出針對特朗普的彈劾條款
據美國《紐約時報》報道,美國眾議院民主黨人11日提出了一項彈劾美國總統特朗普的條款,指控他上週“煽動暴民襲擊國會大廈”。《華爾街日報》指出,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正在採取雙線行動,民主黨人11日首先提出一項決議,呼籲副總統彭斯利用美國憲法第25條修正案解除特朗普的職務,該決議有可能在12日進行投票。如果該決議獲得通過,而彭斯在24小時內沒有采取行動解除特朗普的職務,眾議院將着手進行彈劾。
《紐約時報》指出,幾乎沒有民主黨人相信彭斯會採取行動,南卡羅來納州眾議員、民主黨三號人物詹姆斯·克萊伯恩表示,眾議院可能會在13日投票彈劾特朗普。報道指出,眾議院民主黨人稱,他們預計至少會就特朗普“煽動叛亂”的彈劾條款投票,可能還會有另一項涉及特朗普向州官員施壓、要求推翻候任總統拜登在佐治亞州勝選結果的行動。
按照彈劾程序的運作規則,彈劾條款在眾議院獲得超過一半的簡單多數即可通過。目前民主黨在眾議院佔據超過一半的多數席位。但參議院在進行彈劾審判時,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多數才能對總統定罪。目前參議院中共和黨和民主黨各佔50席,這就意味着至少需要17名共和黨參議員的支持,目前看來難度很大。但是參議院只需有一半以上議員支持彈劾條款,就可以阻止特朗普未來競選聯邦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