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社保中心按照濰坊市轉發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2020年調整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的通知》精神,及時調整和補發了符合條件有關人員的相關工傷保險待遇;這是我市自2005年起,連續16年調整提高工傷保險三項定期待遇標準。我市這次調整的範圍包括:2019年12月31日前,(1)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人員70人。對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分別按200元、185元、170元、160元的標準增加,調整後月人均傷殘津貼3316.44元;(2)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三類工傷職工42人。此次以全省 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調整後,護理費標準分別對應每人每月2880.7元、2304.5元、1728.4元,調整後月人均護理費2211.7元;(3)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人員381名。其中配偶撫卹金月人均增加65元,其他親屬月人均增加48元,調整後月人均撫卹金為1205.6元。【來源:壽光政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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