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反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涉緬甸決議草案

緬甸外交部副部長覺繆圖(Kyaw Myo Htut)3月25日在內比都表示,緬甸政府反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6次會議未經表決通過的“涉緬甸決議草案”,並否認了未來由國際刑事法院審理涉緬甸案件的可能性。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於當地時間24日在日內瓦舉行了第46屆會議中的最後一次會議,會議未經表決通過了一份“涉緬甸決議草案”,決議對緬甸當局“過度使用武力”表示震驚,要求緬甸軍方立即釋放温敏和昂山素季,恢復民主進程。緬甸外交部副部長覺繆圖以視頻方式參加了會議,他在會議上表示,決議內容是片面的,不正確的,缺乏事實和根據,帶有明顯的政治傾向。他補充説,該決議並不能為解決緬甸問題提供幫助,而是會阻礙緬甸實現和平穩定與民族和解。

覺繆圖表示,緬甸政府堅決拒絕未來由國際刑事法院(ICC)審理涉緬甸案件的可能性。他説:“緬甸並不是《羅馬規約》的締約國,國際刑事法院對緬甸沒有任何管轄權。”(總枱記者 高佳義)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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