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確認證書頒發儀式 東南網記者 潘賢利 攝
東南網4月27日訊(本網記者 潘賢利 通訊員 張金壇)4月27日,在晉江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舉行了見義勇為確認證書頒發儀式,飛奔下河救起兩名落水兒童的柯善兵被確認為“見義勇為”人員。
4月11日中午11時許,7歲的付某(貴州籍)帶着6歲的弟弟,和另一個6歲的鐘某(江西籍)三名男童到晉江市陳埭鎮溪邊村一橋底下玩耍,兩名6歲的男孩不慎從斜坡滑落到河裏,7歲的付某在岸上着跟正在河水中漂流的兩人邊跑邊呼救。危急時刻,從橋上經過的柯善兵毫不猶豫地飛奔衝進河裏,一手抓起一人,火速將兩個男童救上岸並實施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將兩名原本已經停止呼吸的孩子從死神手中搶救了回來,這一幕被監控記錄下來,柯善兵從發現有人落水到下河救人僅5秒鐘。
事發當天中午,晉江公安接到了包括柯善兵等多名羣眾的報警電話,勇救兩名落水兒童的好漢在將落水男童送上救護車後默默離開了現場。晉江警方通過梳理報警電話並結合現場訪問,最終找到了這位不留名的好漢,他就是柯善兵,湖北人,現年47歲,20多年以來一直在晉江從事鞋材相關工作。
晉江市公安局在第一時間啓動了見義勇為確認程序,第一時間展開調查取證。經調查核實,認為柯善兵不顧個人安危英勇救人的行為值得肯定與學習,根據《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第三條規定,決定將柯善兵的救人行為確認為——見義勇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