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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變更營業場所 燕趙財險故城支公司被罰5萬元

由 無英 發佈於 綜合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實習記者 周菡怡)8月10日,衡水銀保監分局公佈罰單顯示,因燕趙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故城支公司未經許可變更營業場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該公司被罰5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其直接責任人邢麗被警告並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