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常蕾)6月17日下午,國家醫保局下發了《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50元。原則上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280元。各統籌地區要統籌考慮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具體籌資標準,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此外,《通知》明確,逐步統一醫保藥品支付範圍,建立談判藥品落實情況監測機制,制定各省增補品種三年消化方案,2020年6月底前將國家重點監控品種剔除出目錄並完成40%省級增補品種的消化。控制政策範圍外費用佔比,逐步縮小實際支付比例和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