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為消除全區住宅用老舊電梯安全隱患,7月17日璧山印發《璧山區住宅用老舊電梯大修、改造和更新工作方案》。
根據通知,2021年12月31日前,對全區2010年12月31日前安裝使用並註冊登記、自願提出申請的小區電梯實施大修、改造和更新。
實施步驟
前期準備階段(每年6月30日前)。
相關街鎮根據區市場監管局提供的《璧山區10年以上住宅用老舊電梯明細表》,對本轄區電梯進行逐一核實排查,對使用10年以上住宅老舊電梯建立台賬,配合開展老舊電梯安全評估,開展老舊電梯大修、改造和更新宣傳發動工作。
制定大修、改造和更新計劃階段(每年7月31日前)。
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有資質檢驗機構的安全評估報告,邀請相關專家,按照輕重緩急、分類實施的原則,擬定我區老舊電梯大修、改造和更新方案,提出大修、改造和更新計劃(見附件1)及工作建議。各街鎮根據評估報告和分類改造計劃制定符合轄區實際實情的工作計劃。
大修、改造和更新階段(每年8月1日—12月20日)。
相關街鎮根據各使用單位提出的大修、改造和更新申請,嚴格按照電梯大修、改造和更新工作流程組織大修、改造和更新工作(見附件2),並在12月底前完成綜合驗收和資金支付工作,並書面報送電梯大修、改造和更新工作總結。
資金籌集
按照“區政府補貼50%、業主自籌50%”的原則籌集電梯大修、改造和更新資金,其中:
璧城、璧泉街道範圍內的大修改造更新電梯費用中,區政府補貼的50%部分,由區財政和所屬街道各承擔25%
其他街鎮範圍內的大修改造更新電梯費用中,區政府補貼的50%部分,由區財政全部承擔。
電梯大修、改造補貼資金最高6萬元/台,電梯更新補貼資金最高10萬元/台。電梯的安全評估費用由區財政統一支出,直接劃撥到安全評估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