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勢力”如何理解?港澳辦回應
【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勢力”如何理解?港澳辦回應】1日,國新辦就香港國安法有關情況舉行發佈會。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解釋,香港國安法第29條規定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這裏所講的“勾結”,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對外交流交往。一般的、正常的對外交流交往,根本不存在涉嫌犯罪的問題。他表示,“勾結”這個詞彙,字面意思就是相互串通幹壞事,是個貶義詞。在刑法裏面“勾結”就不是一般的幹壞事了,是指干犯罪的勾當。國安法第29條對勾結行為的主要表現方式有明確規定,對於哪些勾結行為可能構成犯罪也有明確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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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