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顯示,送餐員交通事故頻發,今年上半年,上海平均每2.5天就有1名送餐員因交通事故傷亡――
外賣小哥為何瘋狂搶時間?
本報記者 陳曉燕
最近,外賣小哥交通違法事故頻發讓大眾有些揪心。
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監測數據顯示,預計今年中國在線餐飲外賣市場交易規模將突破2000億元。送餐員日益成為一支龐大的就業羣體。上海、深圳、南京等地近期公佈的數據顯示,外賣送餐員交通違法行為高發。除卻個別交通守法意識淡薄,到底是誰是什麼在催促這一羣體玩命搶時間?
資料圖:外賣小哥冒雨送餐。中新社記者 劉冉陽 攝
《工人日報》記者通過走訪送餐員以及相關專家、律師發現:外賣平台的薪酬和用工制度設計在“催促”這一羣體瘋狂搶時間。記者同時發現,送餐員這一羣體面臨多方面的勞動用工風險,亟待政府加強監管並予以規範。
送餐員:沒法不着急
有關報道顯示,今年上半年,上海平均每2.5天就有1名外賣送餐員因交通事故傷亡,南京平均每天發生與外賣送餐員有關的交通事故18起。而在深圳,交警10天就查處送餐員1781宗交通違法行為。
造成這種局面,送餐員交通守法意識淡薄固然是因素之一,但記者調查發現,企業不合理勞動用工制度,尤其是薪酬制度,也是原因之一。
首先備受送餐員“吐槽”的是送餐用時。雖然不止一家外賣平台宣佈進入智能派單時代,利用大數據進行科學派單,但送餐員們告訴記者,系統更多考慮的是怎麼提高送餐效率,卻很少考慮到送餐過程中的一些不可控因素比如商家出餐時間、道路交通以及未知突發情況等。
“只要有一單‘掉了鏈子’,後面就很難完成,不得不跑快點。”來自黑龍江的付師傅説。9月24日下午5時,手裏壓着5個單子的他急匆匆地跑在北京交道口一家寫字樓樓梯間。按規定,5個單子都必須在半小時內完成。
送餐員們沒法不“趕急”。送餐超時了,不只報酬減少,還可能被客户投訴,再被公司扣錢。像付師傅所在的公司規定,超時15分鐘,只能拿到一半的送餐費,超時半小時,這一單白乾。
另一個加速送餐員車輪的動力是送單量。送餐員實行的是“按件計酬、多勞多得”工資制度,必須跑夠一定單量才能拿到底薪,按送單量分成一級級階梯,級別越高,單價越高,還會有相應補貼。比如,在北京送餐的孟師傅所在的公司,當月送餐量達到500單以上時,單價就從之前的1元、2元、4元上升到6元。
送單量有限制嗎?“沒有!”
休息時間有保證嗎?“全職要在線至少8小時,不能拒單。但沒有加班費。”孟師傅説。
記者瞭解到,相當部分的送餐員從上午10點幹到晚上10點甚至更晚。醫療衞生專業人士告訴記者,精神狀態與交通事故密切相關,沒有得到足夠的休息在交通行駛中判斷能力將極大下降,甚至造成判斷失誤,交通事故。
多勞多得應不應該有法限制?
近期實施的《外賣配送服務規範》作為唯一的行業規範,只對送餐員服務做出規定,並未對平台、商家、送餐員三方權利義務進行劃分。並沒有對送餐行業普遍實行的多勞多得薪酬制度以及相關獎懲機制是否合理進行規範。
上海錦維律師事務所沈振佳律師認為,多勞多得的薪酬設計體系,目的是為了提高勞動者積極性,但部分送餐企業卻忽略了保護勞動者的休息與安全。他建議,應該從三個方面來規範和保障送餐員的勞動權益。
首先,計件工時制的勞動定額問題。勞動定額應當是絕大多數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的勞動都能夠完成的勞動量。“如果大部分勞動者需要靠超時勞動才能完成勞動定額,或掙得相對體面的收入,説明該勞動定額或計件單價不合理,應予以調整。”沈振佳説。
其次,工時制度問題。外賣送餐行業實行的是標準工時制,還是綜合工時制或不定時工時制?無論適用哪種制度,都應依法保障勞動者休息的權利。
第三,對勞動者經濟處罰問題。我國僅規定對於勞動者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情況下,可以向勞動者追償,原則上不得采取經濟處罰,否則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
“制定有關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勞動者的聲音不應該被忽視。”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指出,《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他建議,外賣送餐業應由工會或者職工代表與企業開展集體協商,訂立集體合同,以共同約定的形式建立起完善的勞動保障體系,以維護送餐員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之爭
記者瞭解到,目前送餐員的用工形式有3種:外賣平台自營配送員、代理商配送員和眾包配送員。
平台自營配送員跟平台簽約,屬於合同用工,一般有“五險一金”。代理商配送員也稱為“分包模式”,即平台將配送業務分包給代理商,配送員跟代理商簽訂勞動合同。眾包配送員則是平台通過APP在網上向不特定對象發佈任務,由配送員搶單完成。
一位業內人士説,為了降低用工成本,現在平台越來越多地採用後兩種用工方式。記者調查發現,這種用工形式下,送餐員與平台建立的是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目前還存在爭議。以情況類似的網約車司機、網約廚師等為例,在司法判例中,法院以從屬性作為判斷勞動關係的標準,對這類案件依實際情況而定,判定勞動關係的有之,判定勞務關係的也有之。
蘇海南認為,“眾包”作為一種非標準、非傳統的用工形式,簡單套用原先傳統的、規範的用工方式下的勞動保障不合實際。他認為,對於這一新興行業的新的用工方式,要堅持“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的原則,對其進行積極引導,維護好勞動者的基本權益。
人社部勞動關係司司長聶生奎在日前的一場論壇上對新業態下的勞動關係發表看法。他表示,新時期,勞動關係的認定還存在着諸多的困難,還有企業利用所謂的新業態挑戰勞動法律。“政府現階段實行包容監管,但包容監管不表明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