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價格機制改革的推進情況。發改委於21日發佈《中央定價目錄》,落實上各項意見,中央政府定價範圍縮減幅度高達80%,目錄之外無定價權。
資料圖
我國價格改革步伐加快
“市場定價比例已超97%”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價格改革進程明顯加快,取得了新的重大進展,成品油、天然氣、鐵路運輸等領域價格市場化程度已經顯著提高。
就在市場定價機制覆蓋範圍不斷擴大的同時,市場定價機制的深入和完善程度卻沒能跟上步伐,為此,國務院在近日發佈《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推動價格改革向縱深發展,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
“截止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已經由市場來形成,而與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的要求相比,還有不少差距。”胡祖才介紹稱,這些差距體現在三方面:一是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價格改革還需深化。如能源、交通運輸這些領域的價格改革現在還沒有完全到位;二是政府定價制度還需要進一步健全;三是市場價格行為有待進一步規範,最近發生的青島“天價蝦”事件之類的,就屬於價格行為不規範的情況。
特別是強調要兜住民生底線,因為民生價格直接關係羣眾的利益。要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特別是要做好低收入羣體的生活保障工作。不能因為價格改革影響低收入羣體的基本生活,這是價格改革要牢牢把握的底線。
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
“居民氣價暫不調整”
在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方面,《意見》提出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思路,推進電力、天然氣等能源價格改革,促進市場主體多元化競爭,穩妥處理和逐步減少交叉補貼,還原能源商品屬性。
“成品油價格改革按照市場化的要求已經取得了重大進展,”胡祖才認為,“縮短成品油調價期限至10個工作日,且取消4%的幅度限制”的改革非常成功,下一步還要進一步朝着市場化方向改革,明確提出要擇機放開成品油價格。
至於天然氣價格改革,胡祖才表示,“中間”的都管網價格還是要政府定價,“兩頭”要實行放開,由供需雙方來確定。實際上這個工作已經取得了很大進展,現在頁岩氣、煤制氣這些都是放開的,放開價格的氣量已經佔到40%。同時,居民用氣這塊保持穩定,繼續推行階梯氣價制度,暫時不會調整居民用氣價格,保障低收入羣體生活。
中央定價範圍再縮減八成
“目錄之外無定價權”
就在國務院關於價格改革的發佈會召開當日,發改委還公佈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定價目錄》,成為其貫徹落實《意見》的重要舉措。
胡祖才談及該《目錄》的意義時表示,首先,大幅度縮減了中央定價範圍,定價具體項目由以前的約100種減少為20種,約減少了80%,最大幅度進行了精簡;其次,定價目錄以清單的形式向社會公佈,這樣便於社會監督;再次,目錄名稱由“國家計委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定價目錄”修改為《中央定價目錄》,即目錄之外,中央政府就沒有定價權了。
此外,胡祖才認為,“地方定價目錄修訂也取得了重大進展”,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批覆了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定價目錄,近期也將完成。地方定價目錄平均縮減的範圍達到55%。截至9月底,已經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外公佈修訂後的地方定價目錄,其他省份近期也陸續公佈。
“不管是中央定價目錄還是地方定價目錄,保留的定價項目基本上都屬於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胡祖才強調。
醫療服務價改方案年底前發佈
“確保羣眾負擔不增加”
“關於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指導意見,發改委已經完成了初稿,正在徵求意見過程中,今年年底前應該能夠下發。” 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許昆林表示。
據許昆林介紹稱,當前,我國醫療服務價格遠沒有理順。受醫療機構診療用藥行為和醫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影響,現行醫療服務價格未能完全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另外,醫療服務價格行為也存在不規範問題,加重羣眾醫藥費用負擔的情況時有發生。
圍繞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的目標,《意見》提出了“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則,要求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到2020年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
與此同時,許昆林坦言,“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非常敏感,關注老百姓切身利益,與體制機制改革緊密相關,必須做好統籌兼顧。改革過程中一定要強化價格、醫保、醫療等相關政策銜接,不能單兵突進。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要着力做好三個結合,一是與充分發揮醫保控費作用相結合;二是與建立科學補償機制相結合,三是與減輕患者負擔相結合,確保醫療機構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羣眾負擔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