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調離了薪資卻大漲6萬至8萬港元,香港“黃官”明降暗升引不滿

【環球時報記者 李耀】香港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曾負責審理8起涉及“修例風波”的案件,案中被告不是判無罪就是輕判,引起香港輿論強烈不滿。據港媒最新報道,何俊堯將被調離東區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專責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然而他雖然調職後暫不審案,月薪卻大漲6萬至8萬港元。

據悉,何俊堯此前在審理“修例風波”案件時,多次輕判暴力分子,更不時發表偏頗並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如稱抗議《國歌法》的人是“社會棟樑”、向警察扔東西“不算太暴力”,還關心被告是否受傷,屢遭市民投訴,被質疑裁決不公。

綜合港媒報道,何俊堯轉往高等法院職銜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該職務工作是將涉及不認罪的被告人案件,分派給其他法官審理。香港《頭條日報》表示,這是司法機構對何俊堯委以重任,負責分派更嚴重的案件給其他指定法官審理。報道稱,何俊堯將於9月18日至2021年6月13日正式在高等法院做排期官,其職銜等同高院副司法常務官,月薪是22.51萬港元。根據司法機構職級薪酬資料顯示,他此前任職的裁判官月薪由13.62萬-16.33萬港元不等。根據《基本法》,終審法院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任命須由行政長官提名、立法會通過,其他法官則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任命,皆為終身制。

不少香港民眾以為,這名“黃官”犯錯受罰才被調職,沒想到竟是獲升職加薪,質疑法律界“黃人”當道,“可以預見暴徒未來都交由黃官審理”“明目張膽做‘港獨’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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