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從國家衞健委瞭解到,國家衞健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為74元,新增5元經費全部落實到鄉村和城市社區,統籌用於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衞生院和村衞生室等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用於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支出,加強基層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和提高疫情防控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實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基層醫療衞生機構要在疾控和其他專業公共衞生機構指導下,積極會同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做好轄區新冠肺炎疫情風險管理、發熱患者篩查和相關信息登記、報告以及處置工作。要加強培訓,指導基層制訂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有效提升基層對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的防控應對能力,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工作,落實重點人羣健康管理。
《通知》還明確,主要由醫療衞生機構提供服務的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由各地依據《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規範(第三版)》推進工作,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和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中醫藥健康管理、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衞生監督協管等工作。各地要繼續關注貧困地區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實施工作,提高貧困人口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均等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