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惠及近300萬人
呼和浩特晚報訊 14日,呼和浩特晚報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召開的2020年上半年人社工作進展情況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我區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根據測算,此次養老金調整人均增加147.2元,惠及全區近300萬退休人員。
據瞭解,此次調整的範圍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第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4元;第二,按照養老金水平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8%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準);第三,按照繳費年限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進行調整;第四,對高齡羣體傾斜調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齡為70週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第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準調整養老金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此外,我區還對退職人員退職生活費標準進行了調整,具體為: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4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1.8%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調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進行調整。高齡羣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採訪中呼和浩特晚報記者瞭解到,此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7月10日,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召開了全區養老金調整視頻會議,要求各地在2020年7月底前將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放到位。(記者 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