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2020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台,預計我市將有47萬餘名退休人員受益,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漲5%,本月底前落實到位。
今年的調整是國家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5年同步安排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
根據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覆,今年江蘇將繼續按照完全統一的辦法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與去年總體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鈎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鈎三部分組成,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落實到位。
今年的固定額部分仍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與去年標準一致,主要考慮是對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提供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鈎部分僅25年以上部分掛鈎標準略有提高。具體辦法是: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仍為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仍為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鈎部分仍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4%掛鈎,與去年一致。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約5.4%,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按國家統一要求不超過3.9%。
根據國家的部署安排,多年來江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時均對高齡人員予以傾斜。
考慮到高齡人員的實際生活需求,該部分維持去年標準不作下調。2019年底前年滿70週歲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以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9年底前年滿70週歲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以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養老保險實行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之一是繳費滿15年,但不是説繳費滿15年就可以不繳。
按照政策規定,凡是在用人單位就業的,繳費滿15年必須一直繳下去,除非失業才可以停止繳費。而靈活就業人員,雖然實行自願參保原則,但繳費滿15年後如果一直停止繳費,則達到退休年齡時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不會高,而且每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增加額也不會高,因為基本養老金計發是與繳費長短、繳費高低緊密掛鈎的。
要享受較高的基本養老金,必須靠連續繳費、持續繳費,同時要按全部工資收入足額繳費,這樣才能為自己贏得相對高水平的養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