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在停車場的電動客車突然自燃,旁邊 6 台車也被殃及,估算損失達 130 多萬,善後處理卻困難重重,汽車廠商的態度更是讓車主無語、無奈!
停放期間,車輛自燃
日前,《我的汽車有話説》節目接到河北保定車主張女士的投訴,稱今年 5 月 1 日 17 時 16 分,自家停放在保定市高陽縣某幼兒園停車場的一台東宇牌大型電動客車發生自燃。
張女士説,這台車是南京金龍客車有限公司生產的,15 年購買的時候花了 15 萬 8000 元,車輛發生自燃前一直處在停放狀態,車輛狀況一切正常。
車輛發生自燃後,火勢很大,並且蔓延非常快,撥打 119 報警電話後,當地消防隊派員進行滅火,但因為車輛燃燒過快,火勢蔓延將停放在這輛電動客車旁邊的 6 輛車以及車庫、庫房內物品全部燒燬,經估算,這次事故造成了車輛及其它財產損失共計 130 多萬元人民幣。
5 月 28 日,保定市消防部門出具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起火原因為東宇牌大型普通客車機艙內電氣故障引發火災。
維權,長路漫漫
火災發生後,張女士通過 400 電話聯繫南京金龍客車有限公司,之後的維權之路並不順暢。張女士表示:
5 月 14 日南京金龍客車有限公司售後人員查看事故現場;
5 月 27 日南京金龍客車製造有限公司委派河北省區域經理查看事故現場後,回覆結果為如果只是燒燬 2 輛客車,區域經理可以決定直接賠付,但因燒燬的是 7 輛車,造成的損失過大,需上報南京金龍客車有限公司高層處理;
6 月 3 日南京金龍客車有限公司委派售後部一位工作人員帶領的多名技術人員前往查看事故現場,回覆讓等待處理結果,並讓張女士羅列損耗清單發給廠家;
6 月 9 日廠家回覆:這批電動客車當時是賣殼給山東威能,由電池廠山東威能生產組裝,核心部件大三電由電池廠家質保,南京金龍客車有限公司不提供整車質保,讓張女士找電池廠山東威能理賠,張女士質疑南京金龍廠家違反國家三包規定,南京金龍客車有限公司售後人員以"即便有責任也是很小的責任為由,讓(張女士一方)隨便投訴、也可以起訴南京金龍"。
在張女士強烈要求下,6 月 16 日南京金龍廠家售後部工作人員帶領多名人員再次到保定協商賠付事宜,並讓張女士再次按照廠家要求提交物損清單,之後表示"高層還在商討中沒有解決方案",此後一直負責此事處理的南京金龍售後部另一位工作人員回覆,説他今後不負責此事了,並將讓張女士自己撥打 400 售後熱線。
"不公平"的協議書
在此情形下,近期,張女士到南京金龍製造有限公司廠家維權,南京金龍相關人員出面協商,在協商中廠家承擔事故責任,也願意賠償,但最高只給賠到 68.2 萬元人民幣,但廠家擬定的協議書,讓張女士一家認為很不公平,無法接受。
紅色粗體部分是張女士認為無法認可的條款
張女士認為,消防已經明確是"機艙內電器故障引發火災",廠家擬定的協議書卻是"電池自燃事故";
其次,張女士認為自己是消費者,只面對南京金龍廠家,至於廠家和第三方的後續責任認定,她們不干預,也不希望牽扯進來;
第三,所有車輛已經燒燬,不存在過户條件,所以協議書當中説要配合過户,無從談起;
更重要的,協議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一筆 300000 元補償款後 3 日內,將有關本次事件的全部言論及視頻從各類網站撤銷。",張女士認為不可能做到,更無權刪除別人發佈的相關言論及視頻;
此外,關於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糾紛後的管轄地法院約定,張女士也不認可。
廠家客服:不接受採訪
該投訴上線後,記者撥打南京金龍廠家 400 電話希望核實此事,客服人員明確表示,已經接到上級通知,此事由專門人員負責跟進,目前正在協調中,不接受任何採訪、不發表任何意見。
今天(22 日)中午,記者再次接到張女士來電,稱:因為張女士找媒體報道此事,廠家不再進行協商。